中心职责
1.制(修)订学院实验实训的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。
2.紧跟公安科学技术发展,结合我院发展需求,制订学院实验实训室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;协助系部做好实验仪器和实验耗材的论证、审核及采购工作。
3.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场所的管理工作,完善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制度,实现规范化、科学化、标准化的管理模式。协助做好实验实训师资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。
4.组织编制实践性教学环节计划,负责实践教学的运行和考核管理工作;负责实践教学经费的管理。
5.加强开展具有公安特色的“校局合作”工作,组织校外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,充分发挥教学基地的作用,为教学科研提供更优质的服务。
6.组织协调学生的见习、实习工作,并进行检查。
7.负责实践性教学有关数据的搜集、统计与上报工作。
8.完成学院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