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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填报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 2021级本科生、2022级专升本学生 见习数据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0-27  点击:


系部

2021级本科生、2022级专升本学生见习工作已完成,按照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高函〔2023〕7号)要求,需在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填报以上学生的见习信息

根据《山西警察学院学生见习规定》(晋警院教〔2022〕13号)中见习时间安排本科学生见习期为4周,分两次分别安排在第二、四学期后的暑假进行;专升本学生的见习期为2周,安排在第二学期后的暑假进行。请各系部于2023年11月3日下午4:00点前将2021级本科生、2022级专升本学生见习信息在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填报好,由警务技能实验实训中心统一审核后上报。

附:

1.实习培养方案上报字段说明(见习)

2.见习数据上报个别字段说明(2021级本科生)

   3.见习数据上报个别字段说明(2022级专升本学生)